编者按: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》,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,立规矩,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高度重视,体现了党中央完善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坚定决心,体现了对纪检监察机关行使权力要慎之又慎,自我约束要严之又严的一贯要求,为帮助大家学习贯彻《规则》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编写了《<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>释义》,对《规则》的精神实质,核心要义和条文内涵进行阐释,本网陆续推出释义内容,敬请关注 欧宝·体育(OB)官方app下载。
第三十三条 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初步核实方式处置问题线索,应当制定工作方案 欧宝·体育(OB)官方app下载,成立核查组,履行审批程序,被核查人为下一级党委(党组)主要负责人的,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报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。
【释 义】
本条是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初步核实的准备和报批的规定。
初步核实是监督执纪的重要环节,是执纪权力的具体运用,涉及范围较大,使用措施较多,应尽可能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影响,慎重稳妥实施,如果出现纰漏或失误,不仅会给后续的审查调查工作带来困难,而且还会产生不良影响,为此,初步核实必须做好准备工作,加强审批把关,要制定工作方案,方案一般包括初步核实的依据,核查组人员组成,需要核实的问题,初步核实的方法,步骤,时间 欧宝·体育(OB)官方app下载,范围,措施手段,以及应当注意的事项等内容,要成立核查组,选配好人员,由本级机关工作人员负责,骨干成员应较有经验,核查组人数可根据所反映主要问题的范围和性质来确定,不得少于2人,对案情复杂,性质严重,工作量大的,可以适当增配人员。
本条规定,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初步核实方式处置问题线索,应当履行审批程序 欧宝·体育(OB)官方app下载,其中,被核查人为下一级党委(党组)主要负责人的,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报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,《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》对此作了进一步细化,强调对同级党委管理的正职领导干部开展初步核实,报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审批,对同级党委管理的副职领导干部开展初步核实,报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,对同级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以外的人员开展初步核实,报纪检监察机关分管领导审批。
(摘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编写 欧宝·体育(OB)官方app下载. 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的《<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>释义》).